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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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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正常的下班时间,他去医院找叶谦。

    叶谦的工作于封越来讲是万分劳累,不仅身体累,还费脑子费情绪,参加学术研讨,发表手术论文,他几乎是没有空闲的时间。

    穿上白大褂时,封越觉得他又变得有点陌生,面孔太冷静,几乎是有一点冷漠,而那种看惯了生死的漠然是封越一直都无法适应的。

    他作为主刀医生还有一台心脏搭桥手术,换上手术服后用肥皂反复冲洗双手,封越在离他不远的地方闻到了那股隐隐的,熟悉的肥皂气味,这种味道极像他一直所认为的叶谦身上的味道,但又不是完全的相似。

    封越歪着脑袋目送他进手术室,朝他笑了一下,自己回家了。

    他打消了想要特意和他讨论自己换工作这事的想法,因为觉得以往叶谦就不是太在意自己工作方面的事,而画画这种堪称娱乐性质的工作与他的工作性质相比,完全是不值一提了。

    夜晚,封越睡得迷迷糊糊,感觉身旁的被褥陷下去了一些,是叶谦带着一身沐浴过后的清爽水汽躺了下来。

    封越睡得并不沉,但不想开口说话,因为一说话,就会彻底地醒了,再想入眠就更困难。

    而叶谦睡得很安心,没过多久就是个睡着了的光景,呼吸拂着他的颈侧,痒痒地撩着他,又过了一会儿,他的手搭在了他的腹部。

    封越腹部很柔软,因为半夜肚子里已经是消化的空荡荡了。

    封越翻了个身,和他面对面了,就着窗外的光看见叶谦睡得很平稳,他的睡姿没有平日那种顶天立地的潇洒,有一些蜷缩,是个微微低头的模样,能够看见他眼下铺展开来的长睫毛。

    封越打量他的时候,就察觉他的手再次无知觉地搭在了自己的腹部。他感受着那种触感,在被窝里轻轻握住了那只手,觉得叶谦这模样可以说是乖,内心化作了一滩软绵绵的稀糖。

    封越在家养足了精神,在去公司报到的前一天理了个发,还买了身得体的西装。

    公司名字叫“风云传媒”,坐落在市中心的金融大厦,大厦广场很是气派,来来往往的都是西装领带高跟鞋。

    按下电梯按钮,封越一阵眩晕。

    这里只是风云的分公司,运营的是三刊纸媒杂志,网游开发那间坐落在郊区的动漫产业园,广告设计产业是大本营,并不在本市。

    透过重重玻璃门,他看到了一堆一堆的《风尚Cosn》。

    对公司了解并不多,但这本杂志却是如雷贯耳的,封真曾轻描淡写地提过一句“公司除去漫画志以外还有一主一副的两款时尚杂志”。

    如果哥哥所提的正是这本《风尚Cosn》的话,那也太……太厉害了。

    不过,这款杂志是老牌的时尚杂志了,公司成立的时间似乎和杂志创立的时间不吻合。

    朝着他一路走来的干练女性是封真的秘书,叫Vivian,今天特地被发落过来接待他,封越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

    Vivian落落大方地与他打过招呼,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着介绍道:“《风尚》是当初林总手下的项目,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是运营不善,几年前差点停刊了,后来和封总他们一起创办了‘风云’,这款杂志就被封总揽了下来,并入了现在的公司。”

    “哦……”

    “封先生请跟我上楼吧。”

    “啊,好。”

    Vivian嘴角抿出了甜美的梨涡,说道:“《风尚》规模大,所以占地也大一些,《漫画志》是新刊,还没到那个规模,所以相对会小一点。”

    跟着她到了楼上,虽是这么说着,可封越也一点不觉得这规模算小了。

    做漫画不需要摄影师化妆师和记者,单纯的一台电脑一块画板就能工作,比《风尚》少两层楼的面积太正常不过。

    只是……

    封越一时不知道哪里奇怪。

    Vivian推开一间办公室,继续说:“封先生,这里就是您的办公室了。”

    没有老套的黑色大椅子和俗气的褐色大桌子,虽说搞这行的品位都不会太俗,但这办公室还是把封越给震了一下。

    露出天然树木纹路的杉木桌椅,桌上放着画板和他想买却一直舍不得花钱的iMac。桌子旁是一套卡通造型的小沙发,两面墙则是完完整整顶天立地的大书架,书架上是密密麻麻的漫画书,比封越读书时常去的漫画书吧的书还要多……

    堂兄还真是童趣又浪漫!封越呆呆的想。同时也终于想通了到底奇怪在哪里——

    这《漫画志》有点格格不入的样子。

    楼下是各种精英云集的《风尚Cosn》,楼上却是宅男宅女的聚集地《漫画志》,怎么看都有点不搭调。

    “咦,是新主编吗?”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Vivian一点头,门口那人就热络地招呼起来:“初次见面,多多关照啊。”

    封越见那男孩子穿着绿色套头衫,像个中学生一样,Vivian介绍道:“封先生,这是我们《漫画志》的副主编,柯小禾。”

    “叫我小禾好了。”

    “你好。”封越嘴上说着,心里却在别扭“封先生”这个称谓,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叫“封先生”。

    并且,穿着规规矩矩西装的自己看起来比小禾年长很多,整个人都被对比得很沉闷。

    然后他回过神来,又被冠在自己头上“新主编”这三个字惊了一下。

    工作区人并不多,都低着头忙自己的,他工作第一天特意打理的形象并没有多少人理睬。

    封越很沮丧,这样在办公室呆了半天,听见外面其他同事一起聊天准备吃饭的声音,而自己依旧是一个人,终于没忍住给封真打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封真静静听了片刻,和他说话时封越不会掩饰任何情绪,对于这个事先未曾打过招呼就降落到他头上的职位,他在他面抱怨、担忧,话语间还有惶恐。

    这让封真觉得他还是个小孩子一样,这样的抱怨毫无顾忌,是多么的坦然,坦然的让他心情舒畅。

    “嗯,你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办,是我之前没有考虑周全。只是那间办公室就是主编室,如果你只是普通员工,进进出出会有些奇怪。”

    “那么多漫画,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进来翻的话也很浪费,不如改成休息室啊。”封越几乎要感动的涕泪横流了,哥哥太善解人意了,也太惯着他,这番话里的意思基本就是“你想在这里做什么就做什么”。

    封越其实是很喜欢那间办公室的,一个人在那么一个安静的环境下画画多舒服,而所有的书都只有自己能翻是多爽的事啊,可路还是一步步走比较好,因为他可是认真的,想在公司好好干。

    也因为封真这番话和这间自己内心确实想占为己有的办公室,封越暗暗下了决定,一定要干出番成绩来,让别的同事知道即使他也姓封,也是有真材实料的。

    “还没吃午饭吗?”封真在电话那头又问。

    “嗯。”

    “我现在过来。”

    “别!”封越立刻吼了一声,他可不想让现在这种状况雪上加霜。

    封真笑了,“我明白的,不把车开过来,我在大厦前面的巷子里等你。”

    挂掉这通电话,他又打了一个电话。

    一个又恭敬又小心的声音说:“喂,封总?”

    “小禾,你多带带封越。”

    “……好的。”

    “他是初来乍到,你留意着别让人欺负他。”

    …………

    封越这样就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和《漫画志》的普通员工一样,他的位子被安排在了隔间里。

    这里的同事们没有上班穿西服的习惯,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几乎是统一的马尾辫,黑粗框,套头衫和板鞋。

    “火影你追到多少集了?”

    “哎,快啦,我快跟上大部队了!”

    “今晚一起看啊!”

    “不行,我约好了和师兄一起打妖怪的!”

    “好吧好吧,话说你什么时候也一起来玩魔兽啊。”

    “别拖我下水……”

    一段时间的磨合期过后,至少表面上,封越和同事都相处的不错,因为年纪相似,爱好相似,话题也很多。

    这是月底,相较于平时忙碌一些,因为下班后还拖了大家半个小时,小禾作为副主编叫了一些外卖的点心饮料犒劳。

    当天的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同事们拿着饮料一边喝一边收拾桌子准备回家。

    小禾安然地递给封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与下班的同事打过招呼,他并有立即离开,而是站在封越身旁和他聊天:“越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

    小禾友善地拍了拍他的肩:“其实同事们也都是一心只喜欢漫画游戏的死宅,没有太多心眼。”

    他说完,旋即又是活络地一笑,岔开了话题:“我看了你画的《盛唐绮梦》,很不错。”

    封越说:“真的吗?”

    小禾点点头:“无论是背景还是人物的设置就我个人而言觉得很喜欢,现在市面上的漫画大多是日系的少女向和*向,这种华丽又诡秘的中国风很让人耳目一新。”

    受到这样的评价,封越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与他侃侃而谈:“以前并没有接触过这种古风。原来设想的背景是在现代,想画那种类似都市妖奇谈的风格,但前阶段看了本大唐百年开国,对唐朝很向往,看过几部同样背景的其他作品后,忽然就觉得,把故事放在这样的朝代好像比放在现代更合适,整个故事都好像变得有质感起来……”

    小禾说:“看现在的存稿量,下个月起可以在《漫画志》开连载了。”

    封越的画从来没有上过纸媒,虽然画《盛唐绮梦》这篇的初衷就是要拼上去,但心中所期盼的来的那么容易还是让他有点受宠若惊。

    小禾用正常的公事口吻说:“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和青青说,小山的工笔画很不错,环境衣物什么的可以找小山研究。”

    随后他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准备下班了吗?一起出去喝一杯啊!”

    封越没有拒绝的理由,加之心情好,就没有犹豫地和小禾一起去喝酒了。

    已是秋末的天气,太阳下山后温度下降很多,风一吹还有点冷。

    封越喝着冰啤,听着蓝调摇滚,和小禾畅谈自己的爱好。

    这种感觉很久违,他也是骤然才发觉,自己好像是与世隔绝了很久。

    几年没有进过酒吧,很久很久没和志趣相投的人有过交流,每天开着出租车出门,看着陌生人上车下车,回到家后一个人画着画等着叶谦回家,遇上休假也只是腻在和叶谦两个人的小世界里谈论家常。

    虽然这样的日子很温馨,但生活中若能有这样可以一起谈论爱好的朋友会更好。

    如果叶谦也喜欢漫画就好了,封越想。可惜叶谦连圣斗士星矢都没看过,和他讨论那种天马行空的东西完全没有意义。

    两人就着烧烤和蔬菜沙拉喝光两扎啤酒,小禾手机响了一下,是一条短信。他看完短信,语气活泼起来,“话说,除去二次元,你有喜欢的明星吗?”

    封越摇摇头:“关注的不多。”

    小禾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抹抹嘴,兴奋道:“我很喜欢叶沫文,刚才我朋友告诉我,今天她来这条街拍戏,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叶沫文这个名字很有分量,即使是封越这种对她不感冒的都听说过她很多八卦,现在正是红的如日中天。

    封越又想起了叶谦家里叶沫文的照片,于是点点头:“好啊。”

    “电视上超美,不知道真人怎么样呢。”小禾兀自沉浸在这惊喜和期待中。

    街道被围得水泄不通,中间是一团耀眼的灯光,场务在疏散人群,叶沫文穿着夏季的长裙,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卷发很是夺人眼球,此刻正在和男一号对戏。

    真人一点也不矮嘛。封越想起前几年在网上看见评论她的帖子,什么“其实年纪和身高都有作假,脸还会是真的吗?”“每次出席活动都穿起码15公分以上高跟鞋,她是有多自卑啊”类似这种。

    封越和其他人一样等待着这一场戏结束,他也想和小禾一样问她要个签名。

    很快,叶沫文就披着小坎肩下场休息了,粉丝们一哄而上索要签名。

    封越隐隐的看清了她的面孔,呼吸窒了一下,刚才和男一号在一起还打着耀眼的灯,并没觉得怎么样,而现在她被这样一群普通人包围,几乎就美的有些格格不入了,群众簇拥下的她不像是真人,倒像是一幅画,还是自动带光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她忽然脑补出了叶谦女装的样子。

    当然,叶谦没有明星的光彩照人,并且两人散发的气场也不一样,他是低调,而她低着头不说话都让人觉得嚣张,是一种不动声色的“恃美行凶”。

    只是五官真的很相似。

    回到家,叶谦已经吃过晚饭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封越推开门,朗声道:“亲爱的!给你一个惊喜。”

    随后把一张叶沫文的签名照飞入了叶谦怀中。

    叶谦捡起照片,看清之后脸上表情怔了一瞬,随即牵了牵嘴角,他问:“你不是不喜欢她么?”

    封越弯下腰,捧了叶谦的脸,笑出了一脸痴相,“爱屋及乌……”

    他又说:“叶谦,幸好你不是女的。”

    “……”

    “女人嫉妒心太重了,叶沫文长那模样,怪不得前几年被人黑那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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