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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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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兰,这座兹克星最大的城市,位于西大陆中部的高原顶端,这里是千年之前弗莱冈众神降临的圣地。最初只是个着陆点,后来逐渐扩展成基地,又升级为城镇,最终变成一座以巨型角斗场为核心的百万人口大城。

    从高空俯瞰下去,整个锡兰城像无数个同心圆叠合而成的几何图形,那些同心圆的轨迹就是一条条环城主干道,街道两侧的房屋建筑或高或低,或新或旧,但总体高度都不高,远远没有城中央的那座外缘高度超过两百米,总长度逾四千米的椭圆形超级角斗场显眼。

    锡兰城的核心,就是那座角斗场,这个城市里所有人的生活,也完全围绕那座超级角斗场运转。

    每天清晨,运送淡水、蔬菜和鲜肉的牛车队列从四面八方汇入城中。

    天黑之前,同样的牛车队列又会鱼贯出城,但车厢里装的却变成了尸体和垃圾。

    在锡兰城里,即使是最卑贱的奴隶,也都趾高气昂,感觉自己多少算个人物。他们的骄傲是有理由的,全兹克星最优质的资源和最聪明的人才全都汇集到这里,全世界两百多个城镇中,唯有锡兰享受了如此特殊的待遇。

    整座锡兰城都在为超级角斗场尽心尽力服务,而整个兹克星显然也在围绕锡兰城运转。

    年度角斗大赛是锡兰城法定的节日,来自四面八方的人群从每一条大街小巷涌向角斗场,天空中也不断有地效飞行器掠过并降落在角斗场周边的着陆台上,引得沿街奔跑的奴隶和持械警戒的卫兵们不时抬头观望。

    锡兰城中,三十六座百米高塔顶端,传来了本地祭司们悠扬绵长的唱经声,那是用弗莱冈语咏颂当初众神降临的丰功伟绩。在年度角斗大赛期间,这种全天不休的唱咏活动要一直持续半个月,直到比赛完全结束。

    弗莱冈人来到这个星球后创建了以自身为崇拜对象的宗教——天神教,经过千年时光的洗涤后,仍有不少走投无路的奴隶和自由民们对教义深信不疑。对于真正虔诚的信徒,弗莱冈人也从不吝啬自己的恩赐,这种恩赐通常被视为神迹圣谕的显现,也是对忠诚信徒的回应。所以,由不同种族生物担当的天神教祭司们在锡兰城公众中还是有很高威信。

    今天,是年度角斗大赛的第二天。

    正午时分,高塔上的唱经声不时被角斗场内传来的喧哗盖过,但那些有经验的祭司们并不气馁,他们仅仅是喝口水歇口气,然后继续自己的工作。来自角斗场的声波浪潮不会持续停留在巅峰,当那些嘈杂声跌入低谷时,悠扬深邃的唱经声又会重新回到锡兰城的大街小巷。

    安秉臣赤脚站在角斗场中央的沙地上,汗流浃背的他感觉很不好。

    他已经打了两场,体力消耗很大。

    在第一场战斗中,他和另外五位角斗奴对抗六只披着皮甲的狮头犬。最后,所有的狮头犬身首异处,但还能站起来的角斗奴也只剩三位。

    第二场是单挑,安秉臣被几名波金守卫用钩杆推上了场。他的对手是一只黑色熊形生物,体态魁梧至极,手持一根既像长柄锤又像拐杖的家伙,身上裹了一套做工精良的硬皮甲。最要命的是,对方那双眼睛中凶光四射。

    扩音器里对双方的来历介绍被看台上的喧哗声打断,安秉臣只模糊听到这位对手来自一个叫普劳斯的地方,也不知是兹克星上的城镇,还是另一个世界。不过,就眼前这位黑熊怪的造型,肯定不是兹克星本地生物。但兹克星上各城镇的角斗奴早已不限于本地物种,有眼光的奴隶主们通常也会从外部世界引进有潜力的物种,加以调教培训后打造成自家的摇钱树。

    比如安秉臣自己,就是一个最好不过的例子。

    安秉臣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击倒黑熊怪。他采用的仍然是游击运动战术,前后躲闪跑动,折腾了很久才找到机会将短剑插进对手左眼透入脑中。但黑熊怪临死之际也用手中长锤扫中了他的右腿,小腿上被刮去一块肉皮,鲜血淋漓不说,胫甲和鞋子也毁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伤到骨头。

    在狂风暴雨的欢呼声中,安秉臣没有像其他角斗奴那样面向观众微笑致敬,而是蹲下来从黑熊怪的内衣上割了两条布扎住自己的伤口。这个无视观众情绪的举动立刻招来了一阵愤怒的嘘嘘声,但来自污水镇的第九百二十三号角斗奴却压根不予理会。

    大赛评委会立刻对这个无礼的角斗奴做出了惩处决定:破例让他加赛一场。

    空气中突然传来当的一声脆响,那是裁判台上的金钟,每位参赛选手入场时都必有的噱头。

    铃声过后,看台上的喧哗嘎然而止。安秉臣这才恍悟,自己面前还有一场新的战斗。

    不是说,每位角斗奴每天最多只赛两场吗?

    他瞪着裁判台那边,又看了看距离自己最近的看台区。在那里,坐在第一排的西诺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

    “妈个x,坑老子!”安秉臣咒骂着,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受伤的右腿。腿上的伤口不算严重,但却让他的机动性下降了至少一半,走路都是一瘸一拐,再也不可能高速奔跑了。

    “污水镇的无礼狂人,乌姆财团的第九百二十三号角斗奴,将对阵来自索瑟姆星的铁臂矛斗士,巴拉契亚家族的李克逊!”

    因为观众们不再喧哗,扩音器里的声音显得格外清晰。

    听到这牛逼哄哄的介绍,安秉臣忍不住抬起头来望向对面那两扇轰然开启的入口门页,不料这一看却让他的下巴差点落到沙地上!

    那黑洞洞的甬道中冒出一个人形双足生物,不高不低,不胖不瘦,手持一根杆状武器。

    等这对手大步走入场内,安秉臣才看清,这居然是个人!不是兹克人那样浑身毛茸茸的猿人,也不是像速烈人那样光溜透净的水晶人,而是个……和自己差不多的人类!

    这人双足直立行走,肤色黝黑却无浓密毛发,脊背挺得笔直,双臂微曲,揽着一根三棱脊刃长枪,枪头悬着一绺稀稀拉拉的红色缨须!

    更诡异的是这人的打扮。

    对方穿的是一袭黑色右衽长袍,那袍子显然也颇有年头,脏污不说,下摆处只剩些须须条条,随风荡漾看上去宛如乞丐。这件袍子极为宽大,袖口处用皮条子束的护腕箍住,腰间扎了条红布,上身半片镶钉皮马夹样式的护具看上去没什么防护效果,不过嵌在马甲右侧的那面铮光发亮的圆镜却着实惹眼。

    这人头戴一顶圆头宽边,像大草帽一样的东西。那帽子似皮似毡,帽檐微微下坠,挡住了他的面容,看不清相貌,只能勉强看到对方颌下三缕长髯。这奇葩帽子的顶端,居然也有一缕大红缨绺。

    “这……这不是范阳笠吗?”安秉臣长大了嘴,喃喃自语道。

    这人的身形和肢体结构,显然是和他如出一辙的人类。但对方的穿着打扮,却比双方身体结构的相似性更让他目瞪口呆!

    范阳笠、右衽长袍、三棱长枪、护心镜……这分明是地球上的华夏宋朝武士!

    可是,他现在并不在地球上,而是在一个……一个鬼才知道距离地球有多远的异星世界!

    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似乎穿过了时间,越过了空间,身处某个梦境之中。

    那对手看到安秉臣,显然也有些吃惊。因为他的身形也突然一僵,随后伸出右臂微微抬了一下那顶范阳笠的帽檐,应该也是想仔细打量一下安秉臣。

    “……开始!”裁判台上金钟连敲两声,主持人一声暴喝打断了所有异乡客的思绪。

    “喂,这位……”安秉臣往前踏出两步,真情实意地用汉语喊道。

    但对方反应也很快,看到安秉臣探身前出,手中那杆四米多长的铁枪立刻像一条苏醒过来的巨蟒,呼的一声,枪尖带着寒光向这边直扑过来!

    安秉臣见到这等凶险情形,大惊失色之余本能地举盾格挡,同时侧身避让那来势汹涌的悍猛之力。

    不料对方却是沙场老手,一枪刺出,招式未老却已中途改道,那杆闪亮枪头向着安秉臣盾牌下的腿脚狠狠扎去!枪尖斜指的目标,居然正是安秉臣受伤的右腿,完全是一副趁你病要你命的凶残歹毒气势。

    “阁下也是……地球人吗?”安秉臣退后一步,左盾护身,抬脚闪避的同时,右手短剑拨开对方枪尖。他仍然没有放弃,继续用汉语问道。

    “什么鸟的地球人!俺乃河北定州人氏,侍卫步军都指挥使田承功田大人帐下将虞侯李克逊是也!尔等鼠辈,还不速速上前受死!”那汉子一口气爆出连串呼喝,手中铁枪不但丝毫未停,反而越来越快,叮叮当当接连刺出六七枪,直杀得安秉臣左躲右闪,全仗盾牌护胸才没有被当场戳成血筛子。

    如此狼狈不堪,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安秉臣把大部分注意力都用在了倾听对方上。

    听到这对手报出自家来历,他顿时恍然大悟。你要问一个活着的古人,他是不是地球人,人家当然不会承认。地球这个称呼,在人类文明史的长河中,还嫌太新太嫩。

    “李大哥是定州人,我家住镇州附近,也算……也算半个乡亲!”安秉臣刚在记忆中搜索了一下,就看见一道闪光朝自己面上而来,赶紧一缩头,对方枪尖呼地一声贴着他的头皮刮过去,凉飕飕冰浸浸,背上立时浸出一溜冷汗。

    “哪里来的直娘贼,休要诳骗某家,且再吃我一枪!”名叫李克逊的对手瞪目大喝,追着安秉臣连连补刺。

    他手中那长枪来去如风,疾如闪电,枪尖寒光一闪,瞬间便至,无论速度还是威力都是安秉臣遇过的对手中最为犀利的。

    就这么跑下去,迟早得被这不知哪里冒出来的粗野军汉活活戳死。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安秉臣接连退让,对方却始终不领情,心中憋屈可想而知。眼见局势愈发对自己不利,再啰嗦下去只怕性命难保,生死之际胸中血性陡然爆棚。只侧身一晃,便用短剑格住枪尖,随即近身靠向对方跟前,打算要贴身突刺,以短击长,给这个蛮不讲理的地球老乡一点颜色看看。

    他的短剑和盾牌,正是近距离内专压这种长枪的天然克星。

    那李克逊经验丰富,一见安秉臣往前凑,立刻收了冲势,往后连退两步,手中刺出的长枪也变扎为扫,咚的一声打在盾牌上!

    安秉臣右腿有伤,又正好在跃进迈腿交换重心的过程中,被这股巨力一扫,打得连人带盾都横摔飞出去。

    看台上顿时爆发出一阵席卷天地的欢呼声,夹杂着各种方言和俚语的笑骂。

    虽然大半个脑袋摔进沙堆,但安秉臣依然听清了其中有不少观众用兹克语在高呼:“杀死他!杀死那个无礼的家伙!”

    他昏昏沉沉地爬起来,发现对方已经退到了五米开外,李克逊躬身屈膝,一动不动地望着自己。那杆抱在他右臂中的长枪斜冲向天,枪尖微微抖动着,恰如一条蓄势待发的毒蛇。

    长枪的攻击,宜远不宜近。这个道理,李克逊显然比安秉臣更清楚。在这个距离上,要想再冲上去贴身,恐怕要付出些代价。安秉臣痛苦地发现,刚才自己错过了一个绝佳的反击机会。

    事已至此,后悔无用。

    安秉臣握着盾牌的左手活动了一下,让那五根被震麻的手指恢复了些许知觉。然后,他咽了一下口水,竭力埋低上半身,盯着不远处晃动的枪尖。

    “你已经很久没有说家乡话了吧?但是,我能听懂,你也能听懂我的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安秉臣猛然一声暴喝。

    对面这家伙的枪法几乎无懈可击,不用说,绝对是角斗场里的资深老人。在角斗圈里混了这么久,他不相信这个叫李克逊的会对自己的处境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他更不相信对方会不清楚,自己已经离开了原先的世界。

    “我李克逊偶获福缘,位列天上仙班,也算是功德圆满,气运命数远胜凡间三皇五帝,夫复何求?”范阳笠下,那张轮廓分明的消瘦脸庞警惕地注视着安秉臣,大声回答道。

    听他说得越多,安秉臣越发明白。这个叫李克逊的奇葩角斗奴,很可能是陶图格联盟的奴隶贩子们无意中收到的珍稀品种。至于他是怎么来到这里,或是奴隶贩子们当初怎么去的地球,这里面多半还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沉谜。

    当人处在一个全然陌生,甚至超出了自己理解和认知能力的环境中时,人只能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去修补,去填塞,去诠释。无论怎样荒诞离奇的诠释都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自己内心的平和与安宁,这就是生物本能的需求。

    以他的这身武艺,肯定不会默默无闻,刚才说他来自索瑟姆星,什么巴拉契亚家族,想来也是个顶级角斗奴,所受的待遇必定格外优厚。那么,在李克逊看来,他现在过的日子就是位列仙班的幸福生活。他周围的一切,不就是顺理成章的蓬莱仙界吗?

    想到这里,安秉臣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并不是真心想要嘲笑自己的对手,只是命运的安排让他感到不可思议的荒诞。

    从对方的笑容中,李克逊本能地感觉自己的尊严正在被侮辱,忍不住涨红面皮怒喝道:“你这贼厮鸟,只顾傻笑什么?!”

    从他的声音中,安秉臣却听出了几分色厉内茬的心虚。很显然,自己刚才的话,对他起到了一定影响。

    “行,你既不认我这同乡,那咱们打完再聊!”安秉臣嘴角微微一咧,受伤的右腿向后一蹬,作势向李克逊空空的左侧扑跃而去。

    李克逊一直在提防对手扑近,看到对方身形骤然一晃,手上长枪立刻照着敌人的左肋有如毒蛇吐信一般扎去。

    哪知安秉臣这一步跨出之后,左脚却猛然发力,铜盾一滑晃到前面,居然该向朝着李克逊的右手扑来。看那架势,应该是要以铜盾猛击李克逊持枪的右手,或是整杆长枪的枪尾,以此瓦解对方的攻击源头。

    这一左一右的骤然变换,当即显出李克逊手中长枪的力不从心,他已经一枪刺出,却见到对方突然改向挥盾来拍,心中念头电光火石一闪,知道自己上当了。怎奈他眼睛看到了,心里也想到了,但手上长枪却无法达到同样迅捷的速度,情急之下只能回抽枪杆,同时纵身后跃避开迎面拍来的铜盾。

    安秉臣的铜盾没有扫中对方,右手的短剑却也没闲着,顺势贴着枪杆就往上撩去,尽管没有打掉对方的长枪,如果能削掉他几根手指头,那也是好的。

    这种时候,已经不需要再讲什么乡亲情分了。

    他也看出来了,这个李克逊也是个浑人,信拳头不信道理的军汉。对这样的人,要让对方倾听,首先就得从力量上彻底压倒对方。

    叮的一声轻响,短剑划斩到李克逊右手上,居然发出了一声金属相交的脆响!

    安秉臣大吃一惊,猛然间想起刚才入场介绍时,裁判台上称李克逊为铁臂矛斗士。矛斗士自不用说,这铁臂……?

    他只觉右手一紧,短剑已被对方无根黑漆漆的乌金手指牢牢捏住,李克逊居然抛了那杆长枪,右手抓住安秉臣的短剑,左手捏成铁拳,照着对手脸上呼啸砸来!

    安秉臣赶紧撒手放开短剑,同时缩身躲到左手盾牌后,紧接着猛然一个侧身箭步肩顶,以盾牌为前锋护屏,用尽全身力量撞向李克逊。

    这招一缩一顶的绝活,却是安秉臣看自己的搭档司康在训练中用过,近身缠斗中对手猝不及防,几乎每次都被撞翻飞出。

    咚!

    李克逊一拳砸在盾面上,随后就觉得一股滔天巨力反盖过来,脑中甚至来不及想个退字,整个人就飞了出去。

    角斗场上再度爆发出浪涛般的惊呼声,谁也没有想到,那受伤的角斗奴,居然能仅凭一面铜盾就将完好无损的对手砸飞出去!

    李克逊吐了一口血,抹干净嘴唇,站起来冷冷地望着安秉臣。在他撕破的袖袍中,露出两截黑乎乎的金属手臂。

    “好家伙,还是个半改造人战士!看来,那个巴拉契亚家族真给他下了大本钱。”

    安秉臣拾起地上的短剑,顺势一脚将沙面上的长枪踢了过去:“捡起,再来杀过!”

    看台上又是一阵惊讶和愤怒的哗然,连对面的李克逊也面露惊讶之色。

    李克逊失去了武器,攻击范围和威力都大减。作为他的对手,这种时候安秉臣更应该乘胜追击,将对方一举解决。怎么能将武器重新交还到敌人手里?那不是嫌自己命长吗?!

    李克逊看着滚落到自己面前的长枪,脚一勾,长枪已翻到手中。

    那条原本毫无生命迹象的毒蛇,一入他手立刻又复活过来,翻滚着,咆哮着,闪亮的舌芯走出各种眼花缭乱的弧线,从不可思议的角度舔向对手的咽喉。

    “你离开下界的时候,是什么年号!”安秉臣忍住右腿伤口撕裂的疼痛,用最小的力气转动铜盾,拍开了次来的长枪。

    他已经发现,对方的招式虽然更加诡异,但枪头刺出的速度却明显下降了许多,远没有开始时那样狠戾凶残。

    这种变化,意味着对方的态度,终于出现了一丝改变。

    在这个决生死的角斗场里,他无法指望对方放下武器,微笑着上来和自己拍肩握手寒暄。角斗奴们,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感情。

    “景德元年!”闪亮枪头噗噜一下划破了安秉臣左肩的皮肤,如果和刚才一样快的话,也许就会洞穿他的胸膛。

    “景德元年庚戍月丙日,俺随田大人及侍卫步军众兄弟于澶州城外迎战辽军,接连厮杀两日一夜后伤重失血昏迷,等到醒来却发现身在天界仙人的飞舸中,随后辗转流落到索瑟姆地界。那巴拉契亚族中长老待我不薄,赠我饭食,还为我换了一对乌金铁臂,并赐我长生不老之仙术。我李克逊知恩图报,甘愿为巴拉契亚家族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当的一声,两人枪剑相撞,击出了一串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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