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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家贼难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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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依旧坐车,说是“坐”,其实是站着的,此时正值中午下班时间,车上人头攒动,相当拥挤。老毛一手扶着横杠,一手护着小逸。

    “坚持下,几分钟就到了。”毛博文看小逸有些作呕,眼神也有些异样,猜到小家伙可能是晕车。

    “爷爷,那个叔叔在干什么呀?”小逸眯着眼,用手指了指前面两米远的一个穿黑衬衣的中年人。

    车上很吵杂,老毛没听清小逸说的话,不过顺着他手指方向看去,着实也很吃惊。只见一个壮实的中年人站在一位坐着的少妇旁边,那少妇可能是因为昨天没休息好,靠在椅子上睡着了。人在睡觉的时候是谈不上有什么警惕性的,糟糕的是她的挎包就在她的臂弯里,就在中年人的眼皮底下。

    老毛略一回想,这中年人开始上车先左盼右顾,然后再硬往里面挤,他是想看准目标再伺机下手。果然是个老贼。

    怎么办?这贼生得五大三粗,自己这把老骨头该怎么选择,单是自己一人也就罢了,还有小逸在一旁,真要遇到悍匪,后果恐怕会很严重。

    也许是那位少妇的包夹得紧了些,又也许是这贼心虚了些,好半天仍没得手,此时他既心急又心怯,晃了晃脑袋斜瞄了瞄众人,这一来眼光正好与老毛相碰。老家伙,全车人就你一个敢盯着我不放。

    可能是被老毛的挑战给激怒了,也可能是被大多数人的“无视”所激励了,总之,壮男又向着目标奔去。

    光天化日,居然如此肆无忌惮,真是岂有此理。老毛实在看不下去,就在壮男得手的一刹那,老毛已侧身近去,拍醒了少妇。

    “小偷!”惊叫声连连。

    “放屁,你的包掉地上,我是帮你捡起来,乱说话小心我揍你!”壮男蛮横地强辩,同时狠狠地回头盯了老毛一眼。

    少妇检查了挎包,确定没丢什么后决定噤声。

    本来燥烦的车厢一下子静了。车继续向前开,仿佛什么也没发生。很快,老毛下了车,那壮年男子也跟着下了来。

    “爷爷,那个叔叔眼神好凶。”

    “小逸,等下要是那叔叔打了爷爷,你要赶快跑,跑得越远越好。”

    “为什么呀?他为什么要打爷爷?”

    “他是小偷,是坏人。”

    “坏人!”小家伙回头看了看那中年人,好像很兴奋的样子。

    刚下车人多,老毛量中年人不敢动手,可转弯就是一个小巷子。他不得不提防着点。

    “老家伙,今天你坏了老子的好事,想这么容易就走了么?”

    “你想怎么样?”

    “怎么样?哼!吃我一拳头。”

    恶汉愤气难消,这一拳向老毛挥来,真挨着那可就要往医院里送了。

    “小逸,快跑!”老毛想,一定要缠住他,好让小逸有时间跑。可小逸跑倒是跑,不过却不是往巷子里面跑,而是迎面向着那人来的方向。

    “哎呦!”一声凄惨的叫声划破天际,倒地的竟是那贼。老毛大吃一惊,不明就里。

    原来那贼只想暴打他这个老头出出气,完全没料到一个小孩子会暗算自己。至于小逸怎么暗算他的,老毛也是到后来才知道。

    下午,儿子廷之居然就赶回来了,还给小孩子们买了不少衣服玩具。小红帽的是一件吊带花边连褶裙,穿在身上像一只花蝴蝶翩翩起舞;小兔子的是一辆遥控赛车,把小家伙喜得在地上爬着撵车子;小逸的礼物很特别,一支钢笔形状的宝剑吊坠,廷之嫌小逸以前的石头太土,专门用心为他挑选,文武合一,的确很有意义,只是小家伙不怎么懂其中道理,不过却也摩挲着爱不释手。

    晚饭是小兰掌的厨。这两个多月来全家人难得一起吃个团圆饭,不过廷之的胃口却不怎么好,奇怪的是他明显比以前长得胖了,精神也比以前好多了。相比之下,小兰倒是瘦了不少,她看着老公喜滋滋的和大家汇报工作,心里有股莫名的自卑感。

    这廷之是随金坚一起去的浙江,毛博文和金坚虽有嫌隙,但儿子工作上的事他却并不干涉,老伴本来还有些芥蒂,可看到儿子帅气的神采,心里都欣慰了许多。

    “我们正准备带孩子们去动物园玩,你明天有时间吗?”小兰弱弱地问道。

    “噢,没时间啊,我明天上午就要飞过去,你们不用担心的,这次海底科考是有大公司赞助的,我们的伙食都不错。对了,爸,你电话里说有事要等我回来商量,什么事啊?”

    “是这样的,你金叔叔家现在出了状况,张阿姨她病得很重,需要钱,我想你就先别买车了,把钱借给金叔叔,怎么样?”

    廷之没有想象的那么吃惊,只是问道:

    “不会吧,金叔叔怎么从来没和我们提起过。”

    “什么!这种病一百万还治不好?”

    不过儿子此回倒很爽快的听从了父亲的意见,车不买就不买吧,等以后有钱了再说,儿子这么好说话还真让毛老爸喜出望外,他本来准备了很多开导的话,什么金叔叔以前对咱们家多好多好,张阿姨也多好多好。没想到现在都用不上,呵呵!孺子可教也。

    有时喜有时忧,在儿子廷之走的第二天,毛博士家中遭窃,小偷好像是从外面窗户翻进来的,钱到没拿多少,抽屉里的一千块钱没了,那是儿子回来交给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费,这个毛博士没觉得心疼,只是一千块钱旁边的小盒子也不见了,这可不得了,那里面装的正是小逸的石头挂坠,怎么能丢呢!

    警察来得很迅速,照了相,备了案,想采集指纹,居然没有,看来这是个惯盗。毛博文很气愤,可再怎么愤恨也没有用。破案那是警方的事,他也许只能指望小偷良心发现了。

    世上还真有奇迹,在失窃的第四天,警方传来消息,小偷抓住了,失物也找到。不过与此同时,学校里也打来电话,说金坚妻子张琴前一天出了车祸,人还没送到医院就走了。

    两条信息一前一后相差不到十分钟,可怜的毛博文,内心有如多味瓶一般,酸甜苦辣咸。五味杂然。不仅如此,下午他去警局里了解案情,才知道小偷居然就是他的儿子,居然是毛廷之。

    第二天一早,公安局负责侦缉案件的龚晨就接待了他。还不知道嫌疑人的作案动机,不过身份已经确定无疑,就是毛廷之。这把毛博文气得差点没当场晕过去。不过警方考虑到嫌疑人是当事人的直系亲属,案情也就没有那么复杂。只是在赃物的认定上还有些分歧。(稍后解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毛廷之不知道从哪里知晓了小秦逸石头坠子的事,于是回家想偷梁换柱,在知道目标的所在后,又了解到家里人第二天要去动物园,于是以提前返京为幌子,伪造了盗窃现场(实际上他是从大门直接进来的),想得真可谓是面面俱到。可惜在与接头人联系时被警方逮个正着。警方案情通报上说是有匿名人士举报,时间地点都很明确,所以才很轻松的破案。可叹的是接头人居然是个小学生,小孩子说得倒很清楚,一个戴墨镜的叔叔让他这么做的,说的是普通话,高矮胖瘦就不靠谱了,一会一米六。一会一米八,仅此而已。偌大世界要想找出这样的人来真无异于大海捞针。背后买家成迷,这倒不影响对此案的侦讯调查。

    下午,金坚也从浙江赶回来,因为他是毛廷之的领导,需要他配合接受询问,经了解,事发前一天嫌疑人的确向他请过假,其余的他也无从知晓。

    接下来的几天,案件似乎到此已经基本明了:嫌疑人是当事人的儿子,只要当事人在赃物的认定上有所保留,完全可以要求撤销起诉。问题就出在那串石头坠子上。只要毛博士认定石头坠子的所有权,比如说是自己家传的或者是别人送的等等,都可以作为撤销起诉的理由。

    看到金坚咄咄逼人的眼神,毛博文苍白无助地递交了证词:石头坠子不是他家的,而是属于暂时收养的小孩秦逸所有。

    自此,案件有了清晰的认定,毛廷之犯有盗窃罪,犯罪动机明显,罪行成立。

    只是在量刑上,法院前后反差较大,因为前期对涉案赃物的价值并不知情,开始是量刑五个月,但警方出示了一张银行汇款单,是于案发当日汇给案件嫌疑人的,金额达十万元。而嫌疑人也承认这钱就是买家先期予以支付的。鉴于此,法院改判:嫌疑人毛廷之,犯盗窃他人财物罪罪行成立,虽然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因而判刑入狱三年零六个月。

    法院审理的最后一天,毛博文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从法院里走出来的,当看到儿子泣红的双眼,他做父亲的怎么会无动于衷呢?内心深处他很清楚,对不起金坚夫妇,对不起儿子,自己所有的努力是为了坚守对秦村人的托孤承诺。没有选择,也没有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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