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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关系人被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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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珩真正重视谢云剑,是在云剑十八岁那年,仗剑游学,于北边针对胡人的战事中,崭露头角。

    那其实真是一场很小很小的战事,而云剑能得胜,也实在是很大程度上靠了运气。但君王如今是真的关注了这个少年,默默揣想着,这块料子,如果没有走偏,将会成为怎样的栋梁?又该如何使用才好?

    云剑科场失利,崔珩完全可以直接将他破格拔擢使用,但是没有那么做。崔珩还不着急,也要看看,这个谢家少年,会不会急?

    一直以来,云剑是太顺利了。崔珩是这么觉着的。他痛感如今的门阀子弟,成长几乎都太顺利。郭家的永澈已经是难得的蓝田玉苗,但崔珩暗地里担心,也还是太娇脆些,在京中还可用,真放到风沙边关,别说他父祖尊长舍不舍得,连崔珩都不放心的。

    正是这样娇脆,栋勋将军郭永澈才被七王爷轻易放倒,而且从此孽债滋生。

    还能有谁担任郭永澈所不能担任的角色吗?崔珩看着,等着。

    他信大陵地域广博、人才辈出,而他修德修身、上应天数。天不亡大陵,就必赐给他源源不断的人材。

    云剑科场受到了挫折之后,并没有一撅不振。崔珩看在眼里,是赞赏的。但崔珩也看到云剑“狂傲”的名声越来越响了。崔珩也理解这应该是云剑落榜之后不甘被人嘲笑,所以故作狂态,聊以排遣。只是要再让他这么放纵下去,崔珩又担心以后他要收不回来。

    这当口儿,七王爷也看上了谢云剑。崔珩倒好笑:眼光怎么这样好?我看中的。你就看中?

    崔珩没有干涉七王爷对谢云剑的骚扰……不不,追求!

    如果谢云剑抵不住这个,崔珩也不能在军界重用他了。七王爷帮崔珩试试谢云剑,也好。崔珩想着。

    七王爷这个人呢,说不上有心还是无意,时不时就歪打正着帮上了崔珩的忙。崔珩觉得七王爷很有用,且是个福星。这些年来。让七王爷作了最尊贵的王爷。崔珩并非孝顺太后而无奈为之,是觉得七王爷应得的。

    而谢云剑顶住了七王爷,把七王爷拿捏得一点办法都没有。崔珩大快。

    当围猎唐家的时机逐步成熟时。崔珩终于把谢云剑纳入机密圈子。

    从谢云剑面获机宜,到参与规划、到回锦城摸查、再到京城一唱惊人,将近一年。岂是某些人臆测的:平空掉下一个机会就能立刻唱响的?

    谢云剑既能深得住气、摸得稳盘、爆得出响,崔珩知道。这人能用了,这才放心把他放到边疆去。存心要捧他做一颗将星的。

    就算没有北胡的挑衅,崔珩也终要找个机会把谢云剑放出去试试的。有北胡这一桩事,倒是赶了巧。只怕他白衣而仕,顷刻间一功又一功。宿将老星要不服的。

    所谓宿将老星,这里就是指余秋山了。

    又巧在是因余秋山跟夫人闹的这矛盾。余夫人不太乐意把余和瞬放出去跟他作战了:凭什么呀?你作为男人,对不起我;作为父亲。对不起阿逝。我还让阿逝跟你出生入死?你让你偏宠的女人孩子跟你打战去吧!

    想是这样想,大局为重。余夫人还是让余和瞬去边疆,立了几次大功。这次,余和瞬受了凉,真是病上了,余夫人还是看大局为重,咬着牙放狠话。崔珩知道她心里疼得什么似的,于是乘机也放豪言:侯夫人!世子不用去了!我还就拿皇帝的权威压你了!要不能让这孩子安心养病,我还做这个皇帝吗?你别管了!我让别人去前线,绝误不了老将军的事。

    这要是戏文,有个章节名儿是现成的,正所谓:余夫人就坡下驴,谢云剑顺利出京。

    不过京城里的余和瞬也不能就这么浮搁单摆着。余夫人固然要保他的命,还要保他的地位与富贵呢!要知道,这些年里余秋山始终没有把他换下世子之位,甚至连公开提都不敢提,除了顾忌余夫人、还有崔珩的不赞同姿态之外,最重要的还是余和瞬自己的能力。

    北胡忌惮的“神力魔童”,被自己的父亲背后捅刀子?余秋山自己都觉得不合适。

    但余和瞬如果很长时期未再立功,光芒被别人抢了走,他在战局中不再重要,那余秋山对他的态度也会不一样了。

    有鉴于此,余夫人尽管不愿意儿子去陪这样的父亲浴血奋战,但还是想给儿子多加些功名在身。

    崔珩不用她说出口,已经替她计划在先了。

    崔珩之所以是个令人敬畏的君主,就在于很多时候他不用臣下提醒、解释、苦苦劝说他怎么办,他就能及时办了。

    设想你有一处痒痒,忽然就有根手指头伸进来帮你挠了,力道还恰到好处。而你明明知道这根手指是可以把你像碾肉泥一样碾死的。你什么感觉?感激、恐惧,两个极端的感情混在一起吧?

    这种情况下,是很容易让人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就是人质爱上劫匪那种情结。

    设想一下,一国中所有臣民都对皇帝患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那么劫匪——不不,皇帝——是会当得多么开心啊!

    崔珩做皇帝至今,这一手已经玩得食髓之味、出神入化了。

    余和瞬病好之后,崔珩就宣布了余和瞬作为未城知府的任命,着他即刻上任。

    这任命高明而自然。蝶笑花也佩服得很。他把消息传给林代,让她准备一下。

    凌琳城在京城到未城的路上。余和瞬倒未必踏入凌琳城,但把他比作一场飓风的话,至少风尾会扫到凌琳城。

    林代或许调整商业战略、或许开辟新的市场、或者去巴结余和瞬身边的人。这都由得她决定。而蝶笑花的任务就是把这些重大消息尽可能快的传给她,好让她洞烛先机。

    林代也确实跟手下一起,对于世子上任过境一事,拟了套互动方案,估计又可以把利润往上抬几个百分点。

    “怎么我到这里能变成这么成功的商人呢?”林代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又自己找到合适的理由,“唔,因为这个世界不重视商业,很多优秀能干的人都不碰商事,所以才给我有这么好的发展空间吧?”

    是的,一个池塘里几乎没有本土鱼,而外来的一条鱼就可以独享肥美。

    但是这条外来鱼没想到:一个池塘,有吃有喝、有赚头,而本土鱼却几乎看不见踪影,那一定是有原因的。

    如果一个池塘说不准什么时候会被清洗一次,肥鱼们怎么吃的怎么吐出来,那聪明的鱼们一定不选择在这里生活了。

    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林代正在带着她的手下,蓬蓬勃勃开展商事。各个新号、新作坊、新仓库,哗啦啦的扩张,而资金居然也跟得上。简直是新开一号就新得个聚宝盆、摇钱树的节奏。前来应聘的人也非常多。

    体力劳动者倒是聘得容易,会写字的就难一点。因这个世界,有资格读书识字的就不多,读出来的就更少了。既学会了写字,还要沦落到商号里头讨生活的,就更少了。哪怕给当官的作个师爷、给人家家里去作个教书先生呢,也比商号里作帐房先生来得体面。

    但阿憨大招写帐的,竟有好多人来应聘,而且还真会写字,不是瞎撞进来的。一方面说明阿憨大是赚得多,金钱的力量压倒了这些人的脸面。另一方面则说明阿憨大口碑也好,这些人就觉得不是那么丢脸了。

    还有人居然是托了关系进来的,说好要肥缺。可惜因为应聘的人多了,阿憨大要考试。这是林代亲口吩咐的,底下人不能违抗。那托了关系的也只能到场应试。他的关系人给他打气:甭怕!反正你真会写!

    但到考试那天一看,关系人都傻眼了:来应聘的还真多!有的,关系人认识,不但也是真会写,而且还写得好!

    到这一步有什么办法呢?关系人想用嘲讽技能帮亲戚把对手劝退。他皮笑肉不笑对一个穷秀才道:“先生高才,怎么也到商户里来啊?我还当只有我们这种厚脸皮的无所谓呢。”

    秀才确实脸皮薄,被他臊得跑了出去。秀才娘子在外头一听说:嗬,敢欺负我男人!

    欺负我男人也就算了。威胁到我们家的下锅的米,那就不能忍了。

    秀才娘子一哭二闹三上吊,告发那关系人包庇自家亲戚、赶出别人。

    为什么秀才娘子知道那俩人是关系户?呃,因为这一块地方,大家不是重视人际关系嘛?有什么事儿光出钱不行、光说理也不行,都得说情拉关系。拉来拉去的,大家一小小心就熟了。秀才娘子认得他们俩人有关系……

    于是关系人被客气的请出去,回避了。

    那说了情的关系户,倒没有被取消资格,但只好凭他自己的实力考试了。

    他倒是能写字,但写得不太好。不但字体不好,而且爱写错别字。古人的错别字是通假字,他要是乱写错别字就坏了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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