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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就是郭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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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龙很快就意识到,这是一个机遇,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遇。

    所谓重生,很多人想当然地觉得重活一次,定然是要比原先过得好的。然并卵,世界上大多数人过得搓,核心因素还是在自己。

    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人重新活一遍,**丝还是**丝,英雄还是英雄,美女仍旧是美女,卖煎饼果子的还得去卖煎饼果子。

    人生不会因为你重新来一次就变得简单,就跟手机上的“我就爱消除”游戏一样,除非你调低难度,不然过不了关还是过不了关。

    可惜,大多数人并不了解和清楚这一点,以为自己不过是运气不好才穷困潦倒,未曾想到真正的问题大多出在自己身上。

    不过,如果拥有金手指的话,情况那就大不相同了。

    郑龙敏锐地意识到,这个世界里不再存在的郭明明,就是他的金手指!

    虽说郭明明的成功也具有一定偶然因素,但在2001年的大环境下,郭明明的成功,应该说是具有相当的必然性的。况且,他自己的性格因素,也决定了他是个相当成功的文化商人。

    所以说,按照郭明明的路线走,应该十有八九有把握成功。

    成功是什么?就是票子,房子,车子,还有——马子。成功就是想吃什么吃什么,左手一个诺基亚右手一个摩托罗拉——虽然在后世,这两哥们早已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但在2001年还是很牛逼的存在。

    不要说我俗,我就是这么俗。指望一个落魄的中年人不俗气,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

    郑龙简直就要大笑出声来。哈哈哈,想不到我郑某人,如今竟然也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那么,就让我郑某人,来完成郭总你没有走成的路吧!当然,仅限在这个世界里!

    想到这,郑龙再也坐不住了,一股脑儿把手中的杂志丢了出去,从休息床上一跃而起。

    “郑龙同学…”

    郭碧婷追了出来,可是怎么可能有郑龙这个大小伙子跑得快呢?倒是林晨也随之追了过来,像看疯子一样望着他:

    “你搞啥呢?”

    “没什么,我得去一趟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你确定你不是想去网吧?”

    郑龙很鄙视而又不屑地看着林晨,说:

    “我确定!”

    “好吧!”林晨叹了口气说:

    “我陪你去。”

    现在还在上课的时间,校园里传来书声琅琅,郑龙和林晨两人也只好蹑手蹑脚地躲在树后,拐到小卖部后面的一条小道。这条小道是逃学学生众口相传的秘径,从这里翻墙出去,就可以逃出学校这个魔窟。

    对于初二的学生来说,校园当然是魔窟。当然——不包括张萌这样的好好学生和班干部。

    一个人在一个环境下待得舒服不舒服,更多地取决于他在这个环境下是否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显然,郑龙和林晨都不属于在学校里待得很开心的那种。

    “喂哥们,不是我多事,我只想问你,咱们这大白天的去新华书店干啥?”

    “你不懂,你跟着我来就行了。”

    “好吧…”

    林晨不再深究,只好跟着郑龙朝新华书店的方向走。

    2001年的莆城市,城区范围还小得出奇,从学校往市里唯一的新华书店走,只不过需要七八分钟而已。

    那时候,街上的车还不多,普通的轿车还不是一般家庭能够负担得起的。当然,也没什么需要。不大的莆城市花半个小时就能走下来,实在要去远一点的地方,叫个车也不过十块钱的事,根本没必要自己买车。

    走在柏油马路上的人,也显得悠悠闲闲的,全然没有后世那种紧迫感。坐在街边卖盗版光盘的老板趁着早上客少,悠闲地把功夫茶放了出来,跟朋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几只麻雀在凤凰花树上窜上窜下,有时飞到“求生”煎包店门口,被老板笑骂着赶走了。

    郑龙已经离开莆城市十多年了,此时边走边望着街边的风景和人,不禁感慨有些物是人非。

    2001年的莆城市,表面上看起来风和日丽一片祥和,街边的大楼上写着——2000一平米,市中心让你住得爽。这时候的房价真是亲民啊,虽然相较于这时的收入来说,其实房价并不算很低。

    但郑龙此时是没有什么心思去想这些的,虽说重生之后确实拥有许多优势,但如果连第一桶金都攫取不到的话,之后的一连串组合拳都无从打出。

    毕竟自己也是生长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父母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小学老师,胆小怕事又没有太多社会关系,说要帮到自己事业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了。所以,重生之后的所有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而想要成为这个世界的“郭明明”,不,应该说想要成为这个世界的“文坛霸主”,郑龙唯有靠自己!

    而这第一桶金,就必须从青春文学身上找!

    2001年到2006年,是青春文学鼎盛的时候。从广义上来说,90年代末期的《花季雨季》算是青春文学的****,但狭义上的青春文学,就是从萌芽杂志以及其所主办的新概念作文大赛上出现的。

    青春文学,顾名思义就是写一些校园和初出校园的年轻人的故事,大多数是些情感纠纷,兄弟友谊以及一些有关青春的意识流。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青春文学都应该算是不可忽视的一条线路,俄罗斯的屠格涅夫有《初恋》,日本有完整的青春文学系统,中国台湾地区更是盛产青春文学电影,例如杨德昌和侯孝贤等等。郑龙最喜欢的一部台湾的青春电影,就是《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而说到日本的青春电影,则应该算是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以及《花与爱丽丝》吧。

    想当年的文艺青年,言必称岩井俊二,音乐必听朴树,电影必看吕克贝松。然后把这些元素统统加到文章里搅和一通,就成了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高端作品了。

    虽然在后世,这些作品看起来相当幼稚,可是在当年,可是赚足了少男少女的热泪和银子。

    当然,从06年开始,网络文学大潮涌现,有相当一部分读者被分流了,从此出版业一蹶不振,青春文学再不负当年之勇。不过,在相当一段长的时间内,青春文学都算得上是一支强大的支流,让无数的青春文学作家赚得盆满钵满。

    终于走到新华书店,穿过前面的幼儿区以及教辅书类,郑龙径直就朝着青春文学的专栏区块走了过去。

    林晨亦步亦趋地跟着。

    随着书页的翻动,郑龙的心中越发笃定了——原来这个世界的文学历史并没有大的变动,甚至连具体的书目都几乎没有变化——2001年左右流行的村上春树,安妮宝贝等等继续流行,韩少也已经作为叛逆文化的代表登上大众舞台,唯有之后与其相提并论的郭明明平凭空消失了。

    原因是什么?不重要。

    越翻书,郑龙就越开心,甚至开始吃吃地笑了起来。

    “真乃天助我也!”

    一旁的林晨看得莫名其妙,用手在他面前摆了摆,说:

    “你没事吧?”

    “没事,今天高兴,我请你吃鱼丸去。”

    “我靠,你今天发财啦?虽说一碗鱼丸也不贵,不过你这混蛋也从来没请我吃过啊…”

    听了这话,郑龙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以前我确实有点太小气了,这样吧,以后我会多请你吃饭的。”

    “哈哈。”

    虽然搞不清楚郑龙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不过有人请吃饭,毕竟还是很开心的事情。

    两人走了一会,就看见一家“福气鱼丸”店,进去要了两碗鱼丸,坐了下来。

    这鱼丸,是东南沿海所特有的吃食,外皮由劲道鱼肉打成,内陷则是多汁的猪肉,咬一口唇齿留香,郑龙几乎从小吃到大。

    最关键的是,很便宜!一碗鱼丸,在2001年的时候只要5元人民币,就算是2016年,也不过10元而已,相比于物价的飞涨,已经是很良心的存在了。

    当郑龙走进这家福气鱼丸店的时候,店家几乎没有询问,就端上了两碗鱼丸。

    端上鱼丸的,是一个清秀的姑娘,扎着一条翠绿的围裙,头发绑成马尾,眼睛明亮而清澈。

    和郭碧婷相比,虽然少了一分魅惑,却多了一分青春活力。可以说,男人对美女,总是抱持着多多益善的态度。

    这位美丽的姑娘名为施静,虽然还在上学的年龄,却因为家庭的因素,不得不辍学来帮忙看店。虽然如此,她还是在案几上摆放着好几本《青年文摘》、《小说月刊》、《故事会》等文学杂志,当然,其中也有《芽萌》。

    郑龙记起来,这位姑娘后来嫁给一个莆城市的医疗巨贾,从此消失在人们视野之中。这莆城市,就是日后被众人唾骂的莆系医疗的大本营。然而在2001年的时候,日后那些为富不仁的莆系医疗大亨,几乎都还在电线杆子上贴游医广告的牛皮鲜呢。

    施静一边照顾生意,一边翻动书页,好像一切都那么和谐,叫人不禁看得如痴如醉。林晨不禁看呆了,不由得对郑龙说:

    “我将来要是能跟施静在一起,那也算是此生无悔了!”

    郑龙噗嗤笑出声来。他并不原因戳破林晨的美梦,此时的他,只想静静地享受这小城的宁静,以及纯粹。

    “老板,我们又来了!”

    轰隆一声,忽然间进来一群黑压压的人,仿佛黑云压城一般将方才还宁静美好的鱼丸店罩得喘不过气来。为首的一个,长得五大三粗,一点也不像本地人。莆城市的本地汉子往往精瘦,很少有这样膀大腰圆的。然而那人一出口,却又是标准的方言——南人北相,往往值得注意。

    林晨吓得大气不敢出,几番打手势要走人。可郑龙却是气定神闲仿佛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未曾发生过一样。

    直到另一个身材瘦长的汉子冲了过来,一把将郑龙面前的鱼丸扫在地上。

    砰!碗碎了,几粒鱼丸躺在地上,流出了浓稠的香味,皮开肉绽。

    “这儿没你们的事,快滚出去!”

    “我只是想静静地吃完鱼丸。”

    这一句一出,听在林晨和旁边那一大群少年耳中,不啻于以下的意思——

    我tmd只不过想静静地装个逼,你们都给我闪开!

    郑龙抬起头来,才发现眼前这个人好生熟悉——也不过十多岁的样子,却非要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仿佛这样才镇得住场子一样。哦,他记得了,这个人不就是少年时的玩伴蔡良发吗?

    且说这蔡良发和郑龙本是同校同学,少年时做了好多年混混,但后来不知怎么突然醒悟,立志经商,从此也算改邪归正,赚取不少家当。

    甚至,当郑龙只身到广城市发展,孤立无援的时候,好几次都是这个蔡良发接济的他。

    骨子里并不是穷凶极恶的人,但却偏要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

    这恐怕也是那个时代许多小城少年的常态。

    膀大腰圆的蔡良发拨开那个瘦弱的男子,朝郑龙径直走来。

    “兄弟,看来你今天是非要出头啊,你知道这小姑娘欠我家多少钱吗?你要是真想出头,麻烦你把这些钱给结了吧!”

    说罢,蔡良发不怀好意地看了看郑龙,冷笑一声,又看看手下的其它人。

    郑龙隐而不发。

    林晨拿起那张白条仔细读了起来——

    “哎呀妈呀,个十百千万…五万!”

    说罢,又惊恐地转过头去看着施静说:

    “你欠他这么多钱?”

    施静仿佛是被这阵势吓傻了,一句话也不说,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看样子,她应该是真的被吓傻了。

    “哼,想泡妞也不撒泡尿照照镜子!”

    “哈哈哈”

    身后,传来蔡良发和那群兄弟的嗤笑声。

    然而郑龙仍旧不为所动。

    连他自己也不明白自己究竟为了什么。可以说,施静和自己两世之中都不过是泛泛之交,至多不过是曾经大概给自己多放了一两颗鱼丸而已,自己何至于为了一个陌生的女人如此出头?

    但,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正义感占据了自己内心。

    你可以理解为是一种中二,当然,也可以说是郑龙重生之后信心爆棚所至。

    郑龙转过头去,问施静:

    “这借条是真的?”

    施静犹豫片刻,终究点了点头。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郑龙继而转过头去,用眼神狠狠地盯着蔡良发。

    那眼神之中,仿佛就要喷出火来一般。

    “你瞪什么!?”

    蔡良发身后的小弟作势欲打。

    蔡良发摆了摆手,将情势控制住了。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希望你免了这五万块钱,就当给我郑龙一个面子。”

    “他说,让我给他一个面子?”

    蔡良发不禁笑出声来。他的脸上继而浮现出一股难以置信的表情,说不清是笑还是哭。

    而他手下的人,则更是哭笑不得,其中一个甚至直接叫嚣起来:

    “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的一个秘密就值五万块?你是不是疯了?”

    蔡良发沉吟片刻,说:

    “你说吧。”

    “我有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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