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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一个xx女人的小手腕》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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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陌生人写来的第八封信:

    【---------------------------

    大作家,你好:

    《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当我看到这句话时,非常的激动,就好像懂得了先前的一切苦难只不过是一场幸福前的历练罢了。生活说,幸福来的不容易,便就会不轻易的放手。

    在五年后,我拿到了大学本科的学历证书,还记得我紧紧的拥抱着递给我证书的那位老师,喜极而涕,如获至宝。

    也就是在这五年里,我从行政助理,升到高级行政助理,又升到总经理助理,有许多同事羡慕我的好运。然而我觉得,运气与努力也是有关系的,当然,最关键的就是在升职的过程中,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拉着我,而这只手就是把我介绍进这家公司的贵人。

    当我在拿到大学本科毕业证的一年后的一天,总经理对我说:董事长找你,在顶层的会议室里。

    而我也知道了,这位董事长就是我的贵人,是我进这家公司的第三天就知道的事情。所以,我才要更拼命的工作,努力的了解公司的业务,去熟悉市场的规则,只希望能对得起他的知遇之恩与提携。

    我是在五年后,再一次见到他本人,他还是像以前一个气势逼人,严肃而冷静。而我已经从一个俗里俗气的酒吧女,摇身变成了一个庞大的集团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这种蜕变是彻底的,我时常会忘记自己的出身,会忽略那些不堪的往事、黑暗的童年,以及徘徊在堕落边缘时茫然。

    走到他面前时,我朝他深深的鞠了一个躬,很感激的说:“谢谢您。”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示意我坐在他的对面,问:“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说实话,我当时还真没有想过别的打算,读大学是我的梦想,当我实现了后,我唯一想做的就是努力的工作,对得起董事长的厚爱。我实话实说:“我要努力的工作,为公司尽自己的一份力。”

    “你应该出国继续深造。”

    “出国?”

    “对,我帮我你安排好了,两个月后去英国留学。”

    就这样,在两个月后,我去了英国。那是我第一次走出国门,而在以后,则是经常的往返于各个国家,有时,眼睛睁开后,就不知道自己在那个国家,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只是,一定要这样做。

    在我到英国的第一天,就认识了一个男人。他住在我的楼下。

    那天,我搬着行李箱爬楼梯。这是公司安排好的单身公寓,在七楼,而电梯恰好坏了,听门卫说要等到第二天才能修好,于是只得走楼梯。我拖着笨重的行李箱向上爬,累的气喘吁吁,就是那么简单的六层楼,我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

    当我走到第二层时,有一对男女从我的身边挤过去,他们边追逐,边亲吻着,那是一个黄皮肤的男人和一个白皮肤的女人。

    就在我快攀到第三层时,女人的j□j声传到了耳边,我尴尬的笑了笑。

    一直到我攀到五楼时,j□j声才停息下来,而我也累的瘫坐在地上。这时,刚才从我身边过去的那个黄皮肤男人光着上身腰间系着一条浴巾站在门口抽烟,他与我一样,满头大汗的,但境况却不同,他是在享受欢愉,而我是在遭受劳力。

    他看到了我,嘴角有一丝奇怪的笑,用中文说:“你真够笨的,把大箱子打开,让楼下的门卫帮你看着,你像蚂蚁一样搬运,不是轻松些?”

    我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原本就够背运的了,再加上他与别的女人在我耳朵旁纵情肆意,我就干脆不理他。一赌气,我一把拎起大箱子就继续向楼上爬。而心里在想着:这个坏蛋,干嘛不早说。

    见我不理他,他又用英语重复了一遍,而我则用与同事学的简单的日语,生硬的说:“听不懂啊,听不懂。”

    他笑了,而这时,那白皮肤的女人已经穿好衣服了,跟他道别。

    我就在他的注视下,从五楼爬到了六楼,那家伙自始自终也没有上前帮我,甚至是连句客套话也没说过。

    对于这种袖手旁观的举动,我发誓我从不愿意与他有任何的交集。然而,我第二次见到他时,是在学校里,他站在那棵梧桐树下朝着我笑,还主动用日语跟我打招,我只是礼貌性的笑了笑,然后大步的向前走。

    他拦住了我,用日语说:“那天很不好意思,我实在没有体力帮你拎箱子了…”

    看着他,我不禁就想到了在多年前那个住在我隔壁的男人,像个动物一样爬到了我的床上,不但不负责任,并且还觉得自己委屈。我恨这种男人,既然已经有了女友,何必要惊扰别人的生活?

    我不能再傻了,一个女人,这辈子,犯贱一次就够了。

    无论他说什么,我都没理会,我不愿意自己两年的留学生涯有任何的插曲。

    在上学期间,我的第一份兼职是在一家咖啡馆里,虽然公司每一个月都会把生活费打到我的卡里,但我还是想自力更生,我相信我能养活自己的。最多的时候,同时做四份兼职,只觉得很充实,不会累。

    而他却不依不饶的,在公寓门口等我一起去学校;在教室门口等我一起回家;当我在咖啡里做兼职时,他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咖啡等我;当我去图书馆里借书与还书时,他总会把我还的书借下来看……他完全成为了我的影子。这期间我并未与他说过任何话,而他也没再主动跟我说话,只是跟在我的后面。刚开始时,我以为他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当他坚持了一个月时,我实在忍不住了,问他:“为什么老跟着我?”

    他说:“我就猜到你会说中文。”

    我又问他:“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他很认真的说:“我想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我当时又惊又恼的,拂袖而去,只当他是想玩一场刺激的游戏罢了。

    他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退缩,反而还热心的帮我找兼职信息,把一条一条的信息写在纸上,塞给我,他还会找一些特色的小吃店和工艺品店,热心的不像是怀有歹心。然而,我还是要设防,毕竟是受过男人的蛊惑。

    在两个月后,我见他仍旧我行我素的,不曾因我的态度而放弃,就主动的对他说:“我长的又不好看……”

    他打断了我的话,说:“我长的还算是帅哥。”

    我颇感无语,问:“真想让我做你的女朋友?”

    他重重的点着头,生怕我会怀疑。

    我说:“我有一个条件。”

    “说。”

    “在未来的两年内,我不会跟你上床,如果你跟别的女人上床,就默认你跟我分手了。”我故意刁难他。

    “我接受。”他几乎是没有思考就同意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当然我并不相信他的话,心想着,他可能是表面上同意,然后再偷偷的反抗。

    “不管是你主动还是我主动,只要是发生了那种事,我们也就默认分手了。”我又追加了那个条件的假设。

    我承认,我对男人是有戒心的,特别是混迹过那种风花雪月的场合,更是对男人能坐怀不乱不报有任何的信心。况且,我认识他的第一天时,他还在与别的女人……

    “没问题。”于是,他顺理成章的牵起了我的手,我本能的把手缩回来,他一脸的坏笑说:“我只跟你牵手、亲吻,如果你想要什么过分的举动,坚决要克制。”

    不可否认,他是一个会惹女人欢心的男人。

    后来他对我说,他的父母双亡,现在跟外婆相依为命,来英国留学只是为了完成妈妈的遗愿,他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看到了幸福。

    我没敢问他幸福是什么样的,曾经,当我看到一个男人时,也看到了幸福,幸福的无以伦比,然后,他让我从天堂一下子就堕入了地狱,并且这辈子都要被打入冷宫了。一个无法生育的女人,还有什么幸福可言?

    在接下来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跟他整天都在一起,我们一起去过英国的很多地方,我们在伦敦大桥上默默许愿,在巴斯侯爵的朗利特庄园里喝葡萄酒,在肯特郡的沃尔姆尔城堡前跳舞,还跟随着当地人去狩猎,吃用杜松子烹调的野味,在赖明顿杰弗森公园里堆雪人,在静谧的英国乡下享受午后的安宁阳光,…一切都显得那么的自然而欢快。

    而我仍旧会去做我的兼职,我们也没有因为成为了男女朋友而搬到一起住,我们是完全独立的个体,尽管是除了睡觉之外的其它时间都形影不离的。我没有向他说我的事情,他也没有问,这样挺好,让我觉得安全许多,因为我不用说谎,也不会因为考虑用什么辞藻而吞吞吐吐。

    他是真的做到了,从没有与我有过很亲密的接触,就好像是青涩的男生般深情的亲吻,而我却想仁慈一下,我暗示他可以做他想与我一起做的任何事,他婉言的拒绝了,他说他会坚守他对我的承诺,一心等待着两年的期限,然后,娶我,让我给他生孩子。

    也就是‘孩子’触动了我的软肋,我不敢告诉他医生说我或许将不能生育。但我的心里也开始蒙上了一层阴影,心想着,像他这么好的男人,完全可以找一个出生在幸福的家庭中、并且有过美好的童年、所有的成长过程都在亲情的包围中的单纯女生,而不像我,如果他知道我的过往,肯定会把我当作臭皮球一样踢到外太空去。

    是的,我讨厌以前的自己,恨不得对每一个新认识的人,都说我患有失忆症。

    眼看着在英国的两年时间就要结束了,我问他有什么计划。

    他说他要回国,挣钱买套房子,然后娶我做老婆。

    我只是笑了笑,我撒谎说我会留在英国,这辈子可能都不回去了。

    他很惊讶的看着我,随及,赶忙说:我也可以留在英国的,这样,你就不会觉得孤单了。

    当他说出‘孤单’这两个字时,我才发现,在与他认识之前,我那二十多年的时间是何奇的孤单,每天提心掉胆的紧张不安。而与他在一起后,就好像生活变得简单而快乐了,不会有嘲弄,不会有伤害,他给了我新鲜的一切,让我不由得笑。

    然而,我并不是他所想象中的那种纯情女生,我甚至连他最基本的要求——生个孩子,都做不到。

    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

    有时候,命运真的很奇怪,活生生的赏赐一份幸福,却让人没有勇气接受。

    没有任何预兆的,也没有留下任何的字条,在一个夜晚,我收拾了行李,乘坐着电梯走出了公寓,我也曾在他的门前驻步,一颗心被挣扎的快要钻进墙壁里了。我只能选择默默的离开,生怕当他揭开那些丑陋的事情后,我会狼狈的不知所措。

    有那么一个人,爱过就好了,‘离开他’比‘与他在一起’容易,因为他太美好了,不能去玷污他。

    我离开了英国,回到了国内,董事长亲自来机场接我,看着我满脸泪痕的拉着行李箱走下飞机时,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两年不见了,头发变长了嘛。”

    总经理助理的工作仍旧在等着我,在英国时用的手机号码、Email等所有的一切都被我丢弃了,那一段人生走完了,就要放下一些东西。特别是,在英国的那段时间里有一个男人陪我走了一段路,一路上欢声笑语的,从不曾争吵过,一切都显得很和谐,可是,他出现的很不合时宜。我想,就算命运对我眷顾一下,任我处置,可以将他安置在我人生的任何一个时间坐标上,想必,我会举棋不定,直接把它安放在我的下辈子里。

    后来的许多天,我总会想到他,想到哭,却又不敢联络他。

    呵呵,这种复杂的感觉,大作家应该是懂得的吧?

    我承认那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一段时间,苦过、饿过、绝望过…但都不及亲手放弃了一个自己很爱的人,就好像自己亲手抹杀掉了一切的希望。

    后来,我想,我这样做是对的,如果我跟他真的有缘,我们会再相遇,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迎面而来,捧腹大笑;或许,我跟他也只不过就是一次萍水相逢,在我孤单的生命中他就像是一朵火焰,照亮了我整个卑微的人生,然后像烟火般绚烂后归于安寂,从此,陌路而行。

    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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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这封信后,沈晶莹不由得感慨着际遇,看来,这个陌生人的命运开始变得越来越好了,在欣慰的同时,她又在想,一个女人,最大的勇气就是‘在一起’,而不是‘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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